006《论太岁吉凶》
《论太岁吉凶》
太岁乃年中天子,故不可犯,犯之则凶。经云:“日犯岁君,灾殃必重;五行有救,其年反必招财。”
且如甲日见戊年,太岁是也,克重者死。甲乙若寅卯亥未日时者,犯克岁君,决死无疑;有救则吉,乃八字庚辛巳酉丑金局也,经云:“戊己愁逢甲乙,干头须要庚辛”;或丙丁火局焚木,有灾勿咎,效此推之;或得己合甲亦解之。
大抵太岁不可伤之,相生者吉;乃五行有救,其年反必为财。
犯岁君者,其年必主凶丧、克妻妾及破财是非、犯上之悔;加以勾绞、空亡、咸池、宅墓、病符、死符、白虎、阳刃诸杀并临,祸患百出。神煞加临,轻重推之。
日干虽不克岁,犹恐运克岁君,若加岁运冲刑、阳刃冲合,主破耗丧事;倘有贵人、禄马,解之稍吉,八字有救无虞。
故云:“太岁乃众杀之主,入命未必为灾;若遇战斗之乡,必主刑于本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