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5《论八字撮要法》

《论八字撮要法》

用之为官,不可伤。

用之为财,不可劫。

用之为印,不可破。

用之食神,不可破。

用之为禄,不可冲。

若有七杀须要制,制伏太过反为凶;若遇伤官须要静,此是子平万法宗。

伤官最怕为官运。

正官尤忌见财星。

印绶好杀,嫌财位。

阳刃怕冲,宜合迎。

比肩要逢七杀制。

七杀喜见食神刑。

有禄怕见官星到。

食神最喜偏财临。

此是子平撮要法,江湖术者仔细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