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会》卷 七·正偏自处

夫正偏自处者何也?乃夫妇相合,复遇比肩分争,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相合,谓之争合。

若本身自旺,彼身值衰,四柱不冲,则我正而彼偏矣。

盖我生旺有气,则夫从我为正;我身衰而别位旺,则夫从别位,我反为偏,谓之彼旺争去我夫,我只得为偏。

或自旺太过,柱无夫星者亦为偏;或官煞混杂,或伤官太重,亦为偏,更淫滥。

如一命:

又:

但壬水重而太泛,又带桃花,不能自处。

余仿此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