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0第09章 论用神成败救应

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09章 论用神成败救应

原文:用神专寻月令,以四柱配之,必有成败。

何谓成?如官逢财印,又无刑冲破害,官格成也。

财生官旺,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,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,两不相克,财格成也。

印轻逢煞,或官印双全,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,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,印格成也。

食神生财,或食带煞而无财,弃食就煞而透印,食格成也。

身强七煞逢制,煞格成也。

伤官生财,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,印有根,或伤官旺、身主弱而透煞印,或伤官带煞而无财,伤官格成也。

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,不见伤官,阳刃格成也。

建禄月劫,透官而逢财印,透财而逢食伤,透煞而遇制伏,建禄月劫之格成也。

徐注:用神既定,则须观其成败救应。

官逢财印者,月令正官,身旺官轻,四柱有财生官,身弱官重,四柱有印化官,又有正官兼带财印者,须财与印两不相碍(参观论正官印节),则官格成也。

刑冲破害,以冲为重,冲者,克也。

如以木为官,则冲者必为金为伤官,故以冲为重。

刑破害须酌量衡之,非必尽破格也(参观格局高低篇胡汉民造)。

原文:财旺生官者,月令星旺,四柱有官,则财旺自生官;或月令财星而透食神,身强则食神泄秀,转而生财。

财本忌比劫,有食神则不忌而喜,盖有食神化之也。

或透印而位置妥贴者,财印不相碍也(参观财格佩印节)。

如年干透印,时干透财,中隔比劫,则不相碍;隔官星则为财旺生官,亦不相碍,是为财格成也。

徐注:印轻逢煞,或官印双全者,月令印绶而轻,以煞生印,为煞印相生;以官生印,为官印双全。

如身强印旺,则不能再用印,最喜食伤泄日元之秀。

若印太多,则须以损印为用,如土多金埋,水多木漂(参观五行生克制化宜忌节),必须去其有余,补其不足,则用神方显。

故以财透根轻,运生财地,助其不足为美。

若四柱财无根气,则印虽多,不能用财破印;原局财星太旺,印绶被伤,则反须以比劫去财扶印为美矣。

此则随局取材,不能执一也。

月令食神,四柱见财,为食神生财,格之正也。

若四柱透煞,则食神制煞为用,忌财党煞,故以无财为美。

若煞旺而透印,则弃食就煞,以印化煞为用,但弃食就煞者,虽月令食神,不再以食神格论矣。

四柱若见枭印夺食,则弃食就煞为真,斯亦格之成也。

月令偏官而身强,则以食神制煞为美,为煞格之成。

若身强煞弱,或煞强身弱,皆不能以制伏为用,必身煞两停者,方许成格。

月令伤官,身强以财为用,为伤官生财;身弱以印为用,为伤官佩印。

伤官旺,印有根,以运生印地为美。

斯二者皆格之正也。

若伤官旺,身主弱,而透煞印,则当以印制伤,化煞滋身为用。

虽月令伤官,而其重在印。

伤官带煞而无财,与食神带煞相同。

盖以伤官驾煞,即是制伏,忌财党煞,故以无财为成也。

月令阳刃,以官煞制刃,格局最美。

刃旺煞强,威权显赫,印滋刃,财生煞,故以财印并见为吉,但须不相碍耳。

刃旺者,亦可用食伤泄秀,但用官煞制者,不能再用食伤,故以不见伤官为格之成也。

建禄月劫,透官而逢财印,即同官格;透财而逢食伤,即同财格;透煞而遇制伏,即同煞格。

盖禄劫本身不能为用,而另取扶抑之神为用,即与所取者之格相同也。

原文:何谓败?官逢伤克刑冲,官格败也;财轻比重,财透七煞,财格败也;印轻逢财,或身强印重而透煞,印格败也;食神逢枭,或生财露煞,食神格败也;七煞逢财无制,七煞格败也;伤官非金水而见官,或生财而带煞,或佩印而伤轻身旺,伤官格败也;阳刃

无官煞,刃格败也;建禄月劫,无财官,透煞印,建禄月劫之格败也。

徐注:败者,犯格之忌也。

月令用神,必须生旺。

正官见伤,则官星被制,冲官星者,非伤即刃,同为破格也。

财轻比重,则财被分夺;财透七煞,则财不为我用而党煞,反为克我者之助,为财格所忌也。

印轻逢财,则印被财破;身强印重,须食神泄身之旺气,若不见食神而透煞,则煞生印,印又生身,皆为印格之忌也。

食神逢枭印,则食为枭印所夺矣;食神生财,美格也,露煞则财转而生煞,皆破格也。

七煞以制为用,有财之生而无制,则七煞肆逞而身危矣。

伤官以见官为忌。

惟金水伤官,金寒水冷,调候为急,可以见官,除此之外,见官皆非用伤所宜。

伤官生财,与食神生财相同,带煞则财转而生煞,为格之忌。

身旺用伤,本无需佩印;伤轻见印,则伤为印所制,不能发舒其秀气,故为格之败也。

阳刃以官煞制刃为用,若无官煞,则刃旺而无裁抑之神矣。

建禄月劫,日主必旺,喜财生官,无财官而透煞印,则煞生印,转而星身,其旺无极,皆为破格也。

成格破格,程式繁多,亦有因会合变化而成败者,参观用神变化节。

原文:成中有败,必是带忌;败中有成,全凭救应。

何谓带忌?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;透官而又逢合;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;印透食以泄气,而又遇财露;透煞以生印,而又透财,以去印存煞;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;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;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;佩印而印又遭伤,透财而逢煞,是皆谓之带忌也。

徐注:带忌者,四柱有伤用破格之神,即所谓病;救应者,去病之药也。

正官逢财,财生官旺,为格之成;四柱又透伤,则官星被伤而破格矣。

月令正官,干头透出,格之所喜,而又逢合,如甲以辛为官,生于酉月,透出辛金,正官格成矣;而又透丙,丙辛相合,官星不清而破格矣。

财旺生官者,月令财星,生官为用,与正官逢财相同;逢伤则官被伤,逢合则财被合去,孤官无辅,同为破格。

印透食以泄气者,月令印绶,日元生旺,透食以泄身之秀,印格成也;又遇财露,则财损印为病,而破格矣。

透煞以生印,煞逢印化,印得煞生,格之成也;而又透财,则财破印党煞而破格也。

食神带煞印者,月令食神而无财,弃食神而用煞印,是耿威权显赫;或以印滋身、以食制煞而不相碍,亦为成格。

若见财,食以生财,财来党煞破印,格局俱格矣。

七煞逢食制者,以食制煞为用,逢印夺食而格败。

伤官生财者,身旺恃财泄伤官之秀,财被合则气势不流通,而生财之格破。

伤官佩印者,身弱恃印滋身,又逢财,则印被财伤,而佩印之格破。

阳刃格喜官煞制刃,透官而见伤官,透煞而煞被合,失制刃之效用矣。

建禄月劫与阳刃相同。

用官喜见财生,逢伤失制劫之用,用财喜食伤之化,用煞须食伤之制,若不见食伤而反逢煞透,则财党煞以伤身,皆犯格局之忌。

原文:成中之败,亦变化万端,此不过其大概也。

如财旺生官,美格也,身弱透官,即为破格。

伤官见官,为格之忌,透财而地位配置合宜,则伤官生财来生官,反可以解,种种变化,非言说所能尽,在于熟习者之妙悟耳。

徐注:成中有败,或败中有成,命造中每个有之,不能一一举例。

兹略举造,以见一斑。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此南浔刘澄如造。

月令财星生官,格之成也,而干透己土,官星被伤,成中有败。

时干透甲印,而财印不相碍,印绶制食,格局以成。

年上官星破,故不贵;丁己同宫,财星有情,故为浙西首富。

行官煞运有印化,为败中有成也。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

此申报馆主人史量才造。

伤官带煞而透印,格之成也。

印坐财地,不能制伤化煞,成中有败。

所以仅为无冕帝王也。

煞通根寅巳而旺,只能用伤官制煞。

财为忌神,居于年支,早年必困苦。

至未运,会卯化财,泄伤党煞,被刺。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

此党国元老胡汉民造。

月令官星,年印时财,两不相碍,格成三奇。

惟官重宜行印劫,惜运不肋耳。

此造为生于光绪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时,或有传其为十月廿六日申时者,则成中有败矣。

列式如下: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

月令官星,财印为辅,格之成也。

惜寅申相冲,财印两伤,主虽正,奈辅佐冲突,不得力何?为成中有败也。

又浙西盐商周湘舲造,为甲子、丙子、丙寅、丙申,两造相似,均主辅佐倾轧,晚年寥落不得意也。

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

此杨杏佛命造。

时逢癸卯,身旺泄秀,干透丙火,通根于巳,为伤官生财,格之成也。

年时两癸,群劫争财, 成中有败也。

行运到子,申子辰比劫会局,流年癸酉,冲去卯木,被刺。

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

此前行政院长谭延闿命造也。

食神制煞,而中隔以财,格之败也。

喜乙丁隔癸,木不生火,煞坐食地,为败中有成。

将煞安置一旁,不引生则无碍。

丁火藉以调候,不可为用,盖丁火动则生煞也。

用神专取食神,非但泄秀,兼以制煞。

下救应节云,财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,有救应,即是败中有成,为贵也。

申运庚午年,乙卯两官均伤,又午年丁己得禄,煞旺攻身,突然脑冲血逝世。

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

此前外交部长伍朝枢命造。

寅午会局,财官并透,但五月壬水休囚,财官太旺,身弱不能任用财官;喜年逢亥禄,时逢酉印,印禄帮身为用,乃败中成也。

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

此石友三命造,阳刃格。

时透七煞,制刃为用,格之成也。

无如月干辛金合丙,年上癸水制煞,为成中有败也。

又如郭松龄造,癸未、丙辰、丙午、戊子,亦成中有败也。

格之成者,如龙济光造,

原文:何谓救应?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,杂煞而合煞以清之,刑冲而会合以解之;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,生官以制之,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,或存财而合煞;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,或合财而存印;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,或生财以护食;煞逢食制,印来护煞,而

逢财以去印存食;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;阳刃用官煞带伤食,而重印以护之;建禄月劫用官,遇伤而伤被合,用财带煞而煞被合,是谓之救应也。

{徐注:官逢伤透印以解者,如甲木生于酉月,干头透丁破格而又透壬,则丁壬合,丁火不伤酉金之官也。

合煞如丙火生于子月,壬癸并透,官煞杂而破格,透丁,则壬合而官清矣。

刑冲者,如己土生于寅月,支逢申,则申冲寅破官,支又见子,则子申合而化水,反生寅木,所谓会合解冲也。

财逢劫而食化者,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,乙木并透,比劫争财,干头透丙火,则比劫生食,转而生财,而财格不破矣。

或不透丙而透辛,则辛金克制乙木亦不争财矣。

逢煞者,如丙火生于酉月,月令正财,干透壬水,则财生煞而格破。

如又透戊土,则壬为戊制,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财,或不透戊而透丁,则合煞以存财,皆败中之救也。

印逢财而劫解者,如乙木生于亥月,月令正印,逢戊己土财,则财破印而格坏。

如透甲乙木,则劫制财而护印;透癸甲则合财以存印。

食神逢枭,如甲木见丙而又透壬,为食被枭夺而破格。

若透庚煞,则可弃食就煞以成格;或不透煞而透戊土之财,则戊亦可制壬以护丙食,为食格成也。

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,食神制煞也。

煞以制为用,见壬癸去丁火食神,则破格矣。

更见戊己之土,去印以存食,不坏制煞之局,而格成也。

伤官生财透煞者,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,为伤官生财格,透庚金七煞而格破,如柱透乙木,则乙庚合,而伤官生财格成矣。

阳刃格以官煞制刃为用,带伤食制官煞而格破,若得重印以去食作,则阳刃格成矣。

建禄格,见劫用官而遇伤,用财而带煞者,如甲木生寅为建禄,用辛金官星而遇丁火,用己土财星而透庚金,皆为破格。

若遇丁火而透壬,丁壬合,不伤辛金,而官可用;见庚金而透乙,乙庚合,财不党煞而格全。

皆为败中之救应也。

上述败中救应之法,乃显而易见者,救应之例不一,兹略举数造,以见一斑。

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

朱古薇命造。

月令阳刃用官,然重官不贵,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,官生印,印生身,专用时上官星,运行助官,回翔台阁,则因己土为救应之神也。

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此浙江省长张载阳造。

时上七煞透出,用年上癸水伤官制煞,中隔乙木,则伤官生财,财生煞,为格之败。

妙在乙从庚合,则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,以本身之合为救应也。

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

民初浙江省长褚辅成造。

己土生于四月,丁火透出,火炎土燥,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,以癸水为救应之神也。

巳酉会局,食伤碍官,妙在癸水透,则食伤之气生财,故动亦仅癸运为美也。

此造粗相之,财印相碍,官伤相碍,官伤相碍,不知贵在何处,细按方知,《滴天髓》云,“澄浊求清清得净,时来寒谷也回春”,正谓此也。

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此江苏省长陈陶遗造。

乙生辰月,日坐长生,用午中丁巳,食神生财格也。

年透辛金七煞为破格,喜得辰中透壬水,化煞生身,以壬为救应之神也。

虽用食神生财而运喜食忌财,则以食能泄秀而财破印也。

凡八字多风浪起伏者,大多如此。

原文:八字妙用,全在成败救应,其中权轻权重,甚是活泼。

学者从此留心,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,则于命之一道,其庶几乎!

徐注:八字中之成败救应,千变万化,非言说所能尽。

上列变化,就月令用神举普通之方式而已。

孟子云,大匠能使人以规矩,不能使人巧,学者熟习之后,自生妙悟。

若论其变,则同一八字,地位次序,稍有更易,即生变化,或成或败,或能救应,或不能救应,非可同论,亦非引举方式所能尽。

惟有一理融贯之,则自然权轻权重,左右逢源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