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2第11章 论用神纯杂
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11章 论用神纯杂
原文:用神既有变化,则变化之中,遂分纯、杂。
纯者吉,杂者凶。
徐注:用神纯则气势纯一,而能力易于发挥;用神杂则牵掣多端,而能力不显。
《滴天髓》云:“一清到底显精神,管取平生富贵真,澄浊求清清得净,时来寒谷亦回春”,即纯杂之谓也(参看《滴天髓征义》清浊节例证)。
原文:何谓纯?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。
如辛生寅月,甲丙并透,财与官相生,两相得也。
戊生申月,庚壬并透,财与食相生,两相得也。
癸生未月,乙己并透,煞与食相克,相克而得其当,亦两相得也。
如此之类,皆用神之纯者。
徐注:财官食印,互用为多,必须合于日元之需要,方不相碍。
如辛生寅月,必须辛金通根得禄,需要官旺,而官得财生。
戊生申月,亦须帮身之物多,需要泄秀,财食相生,是为得其当而两相得也。
癸生未月,乙己并透,亦要身强,方以用食制煞为得当。
总之合于需要,则相得而益彰,即非同出月令,而后年日时支透也。
亦以相得为美。
原文:何谓杂?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。
如壬生未月,乙己并透,官与伤相克,两不相谋也。
甲生辰月,戊壬并透,印与财相克,亦两不相谋也。
如此之类,皆用之杂者也。
徐注:官与伤不并用,财与印不并用,此通例也(除例外)。
壬生未月,透己土官星而藏乙,则乙木无力以伤官。
甲生辰月,透壬水印绶而藏戊,则辰土亦不能破印也。
并透则为嫌矣。
如地位不相碍,或干头另有制合,亦可救应。
否则,不以吉论。
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
此杨增新之造也。
亥卯会合,年透官星,好在子水财星生官,官生印,而印生身,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。
可惜时上少一点金,及身而止,不免后嗣艰耳。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此梁鸿志之造也。
月令官星透出,然月令子水,为戌未所包围,而癸未又官坐伤地,丙辛相合,日元之情向财而不向官,各不相谋,似乎夹杂。
但细按之,丙火合辛,使财不伤印,印制伤以存官,浊中有清,所以贵也。
转辗救应,非细辨不知耳。
原文:纯杂之理,不出变化,分而疏之,其理愈明,学命者不可不知也。
徐注:变化之法,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。
凡八字佳者,用神未有不纯者也,稍次则稍杂,愈次则愈杂。
其例不胜备举,多看八字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