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第14章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

原文: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,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。

譬如英雄豪杰,生得其时,自然事半功倍;遭时不顺,虽有奇才,成功不易。

徐注:用神须得时乘气,譬如夏葛冬裘,得时则贵。

然亦有用神虽乘旺气而不贵者,则受气候之影响。

故取用神,于扶抑之外,必须参合气候,即调候之法也。

原文:是以印绶遇官,此谓官印双全,无人不贵。

而冬木逢水,虽透官星,亦难必贵,盖金寒而水益冻,冻水不能生木,其理然也。

身印两旺,透食则贵,凡印格皆然。

而用之冬木,尤为秀气,以冬木逢火,不惟可以泄身,而即可以调候也。

徐注:木生冬令,月令印绶,冻水不能生木,透官星则金从水势,益增其寒;透财星则水寒土冻,毫无生机,故财官皆无所用。

寒木向阳,惟有见丙丁食伤则贵。

此前清某尚书之造也。

然不仅冬木为然,冬土亦须调候,盖土金伤官生于冬令,必须佩印也。

如前清彭刚直公玉麟之造,丙子、辛丑、戊子、癸丑[/bz],丑中癸辛透出为贵征,然冬土寒泎,非丙火照暖,则用不显。

喜其年上丙火,合而不化,运行南方,丙火得地,而戊土辛癸,皆得显其用,亦调和气候为急也(此造《命鉴》所批,误以为倒冲,近方悟得;因悟古来奇异格局,大多类此耳。

附识于此,以志我过)。

原文:伤官见官,为祸百端,而金水见之,反为秀气。

非官之不畏夫伤,而调候为急,权而用之也。

伤官带煞,随时可用,而用之冬金,其秀百倍。

徐注:此言金水伤官也。

月令伤官,本以官煞为忌,独有金水伤官,生于冬令,金寒水冷,以见火为美,不论官煞也。

更须身印两旺,财官通根,方为贵格。

更有调候虽得其宜而身弱者,如丁巳、壬子、辛巳、丁酉,丁火虽通根,而日元泄气重,须以酉金扶身为用,亦为贵格。

随宜配置,并无一定,特冬令金水,不可缺火,非定以为用也。

原文:伤官佩印,随时可用,而用之夏木,其秀百倍,火济水,水济火也。

徐注:此亦调候之意也。

凡佩印必缘身弱,而木火伤官,生于夏令之佩印,润土生木,得其中和为美。

然甲寅坐禄,时逢卯木,日元已旺,不藉佩印,但贵小,不及佩印之秀耳,非如金水之必须见火也。

原文:伤官用财,本为贵格,而用之冬水,即使小富,亦多不贵,冻水不能生木也。

徐注:承上文金水伤官而言。

金水伤官,以木为财,伤官生财,本为美格,而冬令无火,见财无用,因冻水不能生木也。

若为水木伤官,见财最美,盖财即火也。

总之以调候为急。

书云,“惟有水木伤官格,财官两见始为欢”,其实水木喜财,金水喜官也。

当分别观之。

原文:伤官用财,即为秀气,而用之夏木,贵而不甚秀,燥土不甚灵秀也。

徐注:承上木火伤官而言。

夏木用财,如

原文:春木逢火,则为木为通明,而夏木不作此论;秋金遇水,则为金水相涵,而冬金不作此论。

气有衰旺,取用不同也。

春木逢火,木火通明,不利见官;而秋金遇水,金水相涵,见官无碍。

假如庚生申月,而支中或子或辰,会成水局,天干透丁,以为官星,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,便为贵格,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,亦调候之道也。

徐注:春木逢火,木火通明;夏木逢火,火旺木焚;秋金遇水,金水相涵;冬金遇水,水荡金沉。

此乃气候之衰旺,不能一例论。

夏木冬金,真伤官也,反不及假伤官之美矣。

春木逢火见官,如

若庚金轻而无根,则置之不用,如戊寅、甲寅、甲寅、庚午,反可取贵也。

庚生申月而合水局,为金水假伤官,喜见官星,与冬金真伤官相同。

壬癸透露则伤害官星,不论秋冬,为忌亦同。

原文:食神虽逢正印,亦谓夺食,而夏木火盛,轻用之亦秀而贵,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,亦调候之谓也。

徐注:食神伤官同类,正印固可夺食,偏印可制伤。

只要干头支下不相冲突,则各得其用,此八字所以贵于配置适宜也。

如一造

原文:此类甚多,不能悉述,在学者引伸触类,神而明之而已。

徐注:观上述变化之法,可知用神以及辅佐,最要者在合于日主之需要。

倘能合于需要,伤官不妨见;不合需要,财官同为害物。

更有两神成象,如水火对峙,非木调和不可,即使四柱无木,亦必待木运,弥其缺憾,方能发迹。

以其需要为木,所谓通关是也。

取用于四柱之外,更为奇者矣。

凡八字必以中和为贵,偏旺一方,而无调剂之神,虽成格成局,亦不为美。

运以金地为美,运至财地,以原局无食伤之化,群劫争财,不禄。

此为舍侄某之造,可见调候之重要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