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十六、发秉血余,乃山林草木

凡发乃血之余,欲润而秀,细而长,软而香。不宜枯黄燥结,如山林不秀,非贵人也。

惟木形人,发不宜浓长,宜清,宜润,不宜枯黄。

金水火土四形,俱不宜多发,发多财疏,发生曰月角,主人愚玩,又克亲。

凡女人之发宜长四尺内外为妙,少年落发,难言子息,老若头乌,寿似松。半白半乌,终有寿。

少年白发丧双亲,左边多妨父,右边多妨母,不过十五岁,此白发论人十五岁而生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