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8卷06
《神峰通考》卷06
五行元理消息赋详其往圣,鉴以前贤,论生死全凭鬼谷,推消息端的徐公。
阳生阴死,阳死阴生,循环逆顺,变化见矣。
盖阳木生亥死午,存亡易见。
阴水跨马防猪,吉凶可知,丙生艮而遇鸡死,丁生兑而逢虎伤,戊藏寅而酉地没,己生酉而寅宫亡。
庚逢蛇而峥嵘,遇子鼠则难当。
辛生子死于巽地,壬生申灭于震方,癸得兔而衣禄足,运行猴地见灾殃。
十干生死同断,造化依理推详,又凭权刃双显,均停位至侯王。
注释:如甲生人卯月,得庚为权星,须得刃来合七煞,方为贵,如有刃无杀,刃必劫。
有煞无刃,煞必伤身。
酉金羊刃得时,又转生岁食神,乃食前杀后,而刃煞双显,主大贵也。
戊寅运壬辰年,拜右丞相传国将军。
中途或丧或危,运扶官旺。
平生为贵为富,身杀两停。
注释:凡命身煞两停者,富贵双全,若偏则贱,
金乃主义,故为人禀性刚毅,为国良臣,乃尚书命也。
大贵者,用财而不用官。
注释:凡用官者,多受人之制。
用财者,盖我克他人。
所以用财命有贵。
当权者,用杀而不用印。
注释:凡印绶多生滋官,如月支偏官,时上一位贵格,从煞格,多大贵。
印赖煞生。
注释:凡印绶格,如印多见官者,合杀生印者,主大贵也
官因财旺。
注释:“凡官星得令则吉,最喜财旺生之。
食居先,杀居后,功名两全。
注释:凡月令有食神,时上有七煞者,主大贵。
酉破卯,卯破午,财名双美。
注释:夫酉破卯者,用支元多见酉字,以酉暗冲卯中乙木为财,运行金乡,如见卯木,则主不吉。
卯破午者,用支元多见午字,以卯破午中己土为财,运会木神为妙,如逢午未己土,则不吉。
又生秋令,官至令尹,衣锦还乡。
福享五行归禄。
注释:凡五行阴阳相均,八字或四柱各归禄,或归禄临生旺之地,或身杀相等,均主人多增福寿温厚造也。
敦仁敦义,允叨无疆之寿。
生子七人,长子官拜令尹,四子职至省察,其他登庠序者,蔼蔼吉土,间有侍庭闱者,造造良民。
生女五人,各配宦门,阶前孙枝二十四条,条条挺秀。
堂下曾兰一十九叶,叶叶争芳。
更有五代之孩提,又遂两眼之快睹。
即今万历十七年算起,寿数九十七,耳目尚精神,齿发更伶俐,饮食如常,动履健顺,言语无颠倒,施为未改体。
躬逢朝廷恩例,钦赐冠带荣身,续承都府,赠以金,赠以衣,继蒙按院贲以布并银。
昔年杨郡守,请与乡饮,客岁张府尊重礼高年。
长子七十已上,见居林下,鹤发童颜对椿树,余子七九将近,各在庭前,戏彩斑衣娱华阳。
蓝袍孙子,泮苑有声。
伫看对对登廊庙。
白衣曾玄,书香可赖,行将个个拜丹墀,盛矣。
目前之美景如斯,彰彰莫掩,必也后代之繁祉定见,生生无穷。
寿称八字相停。
注释: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寿,经云五行不可偏枯,要禀中和之气。
晦火无光于稼穑。
注释: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,若遇土重,以晦其光,俱主不吉之兆。
盗木绝气于丙丁。
注释:凡火盛成局,则木临火地,烟灭灰飞,若阳宫食神多者是。
然阳木则成,阴木次之。
年时寅午戌会火局,制伏七煞太过,又会失垣,乃一俗人,行寅运丙戌年不禄。
火虚有焰。
注释:凡丙丁日,遇甲乙寅卯木生之,或类火局。
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。
若被土重掩光,则火实无为。
金实无声。
注释:阳金出土,须有火锻,方能成器。
若无火锻炼,则金成块物,而内实无声也。
人命亦然。
水泛木浮者活木。
注释:水泛木浮,不分阴阳,用之不验。
盖甲木生亥无咎,乙木死于亥,水泛则浮也。
以格论之,为官杀混杂,以理推之,则又不然,取甲木配辛,日主乙与庚合。
甲乙互相配合也。
行卯运合局。
身旺为福。
一交甲辰运,申子辰三合水局,又遇丁亥年,壬水太旺,八字运岁,全是水象,庚金沉水,乙木死绝,乃水泛木浮也。
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,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,果患面肿浮面之病,而不禄矣。
土重金埋者阳金。
注释:凡金宜乎水土滋生,而被土重埋者,乃阳金也。
盖阳金为成器之物,土重不能滋,而反滋生。
惜乎无一点财星,官无生意地支纯土,又透出枭神掩火,而金遭埋没,行西北方财官运,皆名利俱无也。
水盛则危。
注释:凡水盛滔滔,贵乎土止,虽曰土克水,然水局者,必要土培为福。
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,则有泄流之患。
火明则灭。
注释:凡火无不明之理,无不灭之象,若非圣人泄机,孰得而知之。
是以命贵在得中和,方为上格,太过不及者下格矣。
阳金得炼太过,变革奔波。
注释:凡五行归禄者,不喜见官星。
且如阳金归禄,兼坐火库,则金已成器,不必再要见火陶熔,恐变革也。
盖以物理推之,庚申归禄,乃从革而成气之象也。
复行火乡,又见损而不成物也。
果在此运,事物变革,受其劳禄,再行卯运,及岁支财神会局,受职州判,大发财利。
阴木归垣失令,终为身弱。
注释:凡五行失令者,纵然归禄得垣,被比局持势于月令,不作身旺格矣。
古云木向春生,作生旺论。
却乙在二月得令,甲在正月。
若失其时,反为身弱。
直运至辛亥,亥卯合局印授扶身,戊子年中举,会试下第,授长山县知县。
土重而掩火无光,逢木反为有用。
注释:此与晦火无光同论。
水盛则漂木无定,若行土运方荣。
注释:此言阳木也。
如甲木居于子,乃木败之乡,而水太盛,无土以制之,主风流无度,好酒色之徒。
五行不可太盛,八字须要中和。
注释:凡太过不及皆不吉也,贵乎禀中和之气。
人能持此语以为论,则修齐治平之道,不出乎此,人命亦然。
土止水流全福寿,土虚木盛必伤残。
运会元辰,须当夭折。
注释:凡水滔滔无土止者,必主飘荡,寿亦不永矣。
木盛多仁。
注释: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,或从化类成局者,主性敦厚,仁慈富贵,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。
土薄寡信。
注释:凡土得正令,而无刑害者,其言诚实,若土薄而刑坏者,主人寡信不实。
水旺居垣须有智。
注释:凡水旺居垣,或化象,或从类得局者,主人有智谋才艺,为人面圆美须。
若不成局者,主性奸猾,不实之人也。
金坚主义却能为。
注释:夫庚辛金者,在五行主义。
若以为用神,或属化从类,得局归垣者,主人必有义,而刚毅豪杰,或刑战失令者,无义凶顽也。
若阳金运行寅午戌方,则炼成器,若阴金运行子丑亥方,则为佳也。
金水聪明而好色。
注释:夫水主智,金主义,金白水清,聪明好色,如水太旺,必是酒色无安之人。
水土混杂必多愚注释:夫水主智,被土而混杂者,令人多愚鲁矣。
遐龄得于中和,夭折丧于偏枯。
注释: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寿,偏枯者必夭,又如煞强身弱,而失中和者,其人亦夭。
辰戌克制并冲,犯刑名。
注释:凡魁罡全更带刑冲者,必主犯刑,女命亦然,若身坐辰戌以有贵者,如贵亦主破败不成,若女人则伤夫克子。
以日时为重,年月次之。
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
注释:夫子卯为礼义,日月为门户,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门户,全无礼德。
予取用甚验。
月令日支见者为奇,值时次之。
无礼德者,主帷薄不修,丑声外闻。
弃印就财审偏正。
注释:凡印格忌财,此理明矣。
若正印居月令者,不可见财。
偏印居月令者,却喜年时见财,不妨弃印就财,舍轻就重。
喜丙丁财透,而禄於午,又行运南方之地。
所以弃印就财而贵。
弃财就杀论刚柔。
注释:凡阴干从地支纯杀者,多贵。
盖阴柔能从物,若阳干则次之。
盖阳干不受制也。
见前。
伤官无财难恃,虽巧必贫。
注释:夫伤官格者,须要身旺敌财。
财要生气,不要盗财之气,便是发福。
若无官又无财官,虽巧必贫。
丙子,壬,辰辛,丁酉,此造六辛生人,以壬水为伤官,归予子辰水局,乃柱中无一点甲乙寅卯之财,此人至巧一生贫,
食神制煞逢枭,不贫则夭。
注释:凡用食神为福,被枭神克之,不贫则夭。
若枭神无食神者,却作偏印而论。
男多羊刃必重婚。
注释:夫羊刃在命,若无煞,则刃必劫财,而主克妻。
或刃旺财弱,而行刃运,决主克妻。
女犯伤官须再嫁。
注释:凡命阳见阳,阴见阴,多无情。
若阴见阳,则夫妇和鸣也。
如甲见庚为杀,辛为官,见丙为食,丁为伤,犯此主克夫。
贫败者,皆因旺处遭刑。
注释:凡命身旺,再遇归禄生地富贵者,则退身避位。
常人则贫贱夭折也。
孤寡者,只为财神被劫。
注释:凡月令财神,被比肩羊刃分劫,以夺其福,其人不特贫贱,亦孤寡也。
去杀留官方论福,去官留杀有威权。
注释:赋云甲以乙妹妻庚,凶为吉兆。
凡论官者,以要去煞为福,用杀者,必要去官为贵。
逢伤官反得夫星,乃为财命有气。
注释:此论夫妇阴阳之正理也。
如女命戊日生,以乙木为夫。
则戊为燥土,乙为活木克燥土,则无情也,安能成生育之功。
盖戊生于寅,须得阳火化炼,方能成器,故以甲木为夫也。
又不专以夫星定之,如无夫星原有伤官,而财神有气,皆作有夫论也。
如伤官为用神者,亦不可损伤也。
遇枭神而丧子息,定因福薄无嗣。
注释:夫女造。
日主是阴干,则以伤官为子,食神为女。
阳干则以食神为子,伤官为女。
若男命,则阳干以七杀为子,官星为女。
阴干则以官为子,比如岁运逢偏正印太过,皆主子女见刑,更看向背轻重而言,不可执一论之。
二戌冲辰祸不浅。
注释:如八字原有辰戌相冲,又运逢戌再冲,主祸不浅。
两干不杂名利齐。
注释:凡两干不杂,更入格,方作贵论。
如或刑冲克战,不为善也,宜细详之。
丙子辛卯相逢,荒淫滚浪。
注释:凡八字天干相合,地支相刑,如丙合辛,子刑卯之类,乃滚浪桃花,男犯之好酒色荒淫,因而丧身,病在膀胱肾经,若子卯岁亦然。
如甲寅己巳,一同论之。
子午卯酉全备,酒色荒迷。
注释:凡子午卯酉全者,谓之遍野桃花。
若入格不失局者,须贵而有财,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。
天干煞显,无制者贱。
注释:凡天干透杀,身有所归;遇食神则贵。
如煞显而无食神制之,更冲战者,贱也。
地支财伏,暗生者奇。
注释:郭璞云:壬癸生于寅月,暗藏三阳之火为财。
而暗生官,斯为贵命,若透出丙丁则不妙。
顺行喜午未运,逆行喜戌亥运。
若申酉运则散,见刑行夹煞主死。
因财致祸,羊刃与岁运并临。
注释:凡月支羊刃,喜见官杀,不要见财,如岁运又见刃,必因财致祸,轻则灾咎,重则丧身。
贪食乖疑,命带枭神应有祸。
注释:凡支干枭食重者,遇七煞的岁运,则贪食生病,更带刑冲,则主祸不浅矣。
行戊午运,戊子年,丁食午中己土,发杀禄于子,与日时卯宫无礼相刑,故初年食耗而退。
日时相逢卯酉,始生必主迁移。
注释:夫卯酉,乃日月出入之门户。
如卯日生,逢亥月令,又逢酉时,必主有生之日,家居不定,有迁移修造之事。
又主所生之处,左有树木,右有金铺,前有道路。
造化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祗。
注释:夫戌亥为天门,玉照云时逢戌亥。
道士僧人。
身坐天门者,若不是僧道,亦主敬信神佛。
阴克阴,阳克阳,财神有用。
官化杀,官太旺,太过倾危。
注释:夫官星多者,则化官为杀,人命遇之返凶矣。
行壬戌运,官多化煞而逝。
煞多无杀,反不为害。
注释:此即从杀格,若煞旺运,多富贵。
财多逢财,运逢化杀生灾。
注释:凡局财多,岁运见财者,谓之财化煞凶也。
印多无印,运忌比劫旺地。
注释:凡印绶多得地者,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。
诗云:印绶不以无根,论比劫相逢总不宜。
运行财地并比劫,命行值此主伤悲。
又云:印绶不喜行临官,帝旺逢之亦不欢。
运行身旺地,未可许荣昌,最喜官煞也。
八字得局失垣,平生不遇。
注释:凡木逢亥卯未,金逢巳酉丑之类,乃得局。
若木局秋生,金局夏生,岂不失垣乎,主平生不遇。
其人心胸茅塞,名利无成,行午运冲日干不禄。
四柱归垣得局,早岁轩昂。
注释:凡木局春生,火局夏生,金局秋生,水局冬生,土生四季月,皆为归垣得局,富贵无疑矣。
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。
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从革格。
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。
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润下格。
木逢类象,荣贵高迁。
注释:如甲乙天干,生于春月,地支值寅卯辰全,而无间断破害,必主荣贵。
惟怕引至时上,为死绝之乡则不吉。
命用枭神,富家营造。
注释:如甲用丙为食神,而丙来生戊土,则戊乃甲之财也。
夫丙既为甲之食神,则为丙之枭神,而丙受甲之役使也。
财官俱败者死。
注释: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,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。
如行败地,谓之禄马衰,主死。
食神逢枭者凶。
注释:凡食神为福者,柱中不要枭神。
如岁运又见枭神,轻而灾咎,重则损神。
夺了丙火财星,行庚午运,食神被伤,而一贫彻骨。
归禄有财而获福。
注释:凡归禄格无官星者,号曰青云得路,本用财也,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。
无财归禄必须贫注释:凡归禄格无官煞,又无财星,不入他格,贫命也。
太岁忌逢战斗。
注释:此日犯岁君也,若为用神者无咎,如壬日以丙火为财,柱中原有财,虽犯太岁,反为吉也。
羊刃不喜刑冲。
注释:凡羊刃而无杀制者,逢羊刃岁君而多凶。
若无财者轻,有财者重,更带伤官冲刑战斗,主祸不浅。
岂知遇正官,却无俸禄。
注释:如甲用辛为官,以物元推之,甲乃阳木,辛乃阴金,不能克之,以成其器也。
盖缘逢七煞,乃有声名。
注释:夫七煞乃权也。
以五行之理推之,煞即正官之用,如庚金制甲,甲制戊土之类。
如时上贵格,而无损坏,乃一品宰相。
不从不化,淹留仕路之人。
得从得化,显达功名之士。
注释:夫不从不化者,最怕伤了贵气。
若得化得从者,其功必显达也。
此翰林方状元命。
化成禄旺者生。
注释:凡化成造物者,要行本禄旺运,如戊癸化火局,要行南方运。
化成禄绝者死。
注释:凡化成局者,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。
如戊癸化火行水乡,丁壬化木行金乡,轻则残废,重则伤生。
处僧道之首,用煞反轻。
注释:夫煞,乃权星也。
若身旺杀轻者,必为僧道之首。
或入格清则贵而富,必是天师。
受宪台之职,偏官得地。
注释:凡煞有制伏,刑冲有用,财食兼备,必受宪台之职。
生地相逢,壮年不禄。
注释:如八字已旺,再行归禄生地。
经云金刚太强,自刑其身。
木落归根,水流趋东,则为自刑。
如庚辛用丙丁为官,甲木为财,火木至申酉死绝,财官俱败,用神被伤,故壮年不禄也。
时归败绝,老后无终。
注释:凡命以年为祖宗,月为父母,日为己身,日支为妻妾,时为子息。
又月为初主,日为中主,时为未主,时归败地,主晚损子息。
财逢旺人多富。
注释:如甲乙生人,用戊己为财,八字有火局,则财神有气,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,必发福。
官遇长生命必荣。
注释:如丁日干,以壬水为官,四柱得壬申字,即官长生也,其命必荣达。
丁生酉境,丙辛遇之绝嗣。
财临煞地,父死而不归家。
若能观览熟读详玩,贵贱万无一失。
注释:辛金以火为子,酉时乃火死地,有丙字合,化水克火,主无嗣。
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,主父死,子客在外。
五行生克赋大哉干支,生物之始。
本乎天地,万象宗焉。
太易生水,未有气也。
太初生火,有气未有体也。
太始生木,有形未有质也。
太素生金,有质未有体也。
太极生土,形质具有也。
此乃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之初。
所以五行之生,水数一,火数二,木数三,金数四,土数五,五行即成质,而太极既混沌,一判胚胎,胎轻清为天,重浊为地。
二气相成,化而成天,且日月星辰,山川草木,人民鱼龙禽兽,万物宗之而生是也。
有阴阳变化之机,时候浅深之用。
以地为阴,以天为阳,言阴阳交合,而能生物。
如人之妇与夫合,而生子,谓之变化之机。
时谓四时,而分春夏秋冬,以三时为一春,三时为一夏,三时为一秋,三时为一冬,一时为三个月,以十二时为一日,三十日为一月,十二月为一年。
一时有八刻,每时初刻,初一刻之分,故有浅深。
候乃五日一候,每月三十日,分作六候,一年共计七十二候,如正月东风解冻,蛰虫始振,鱼陟负冰,獭祭鱼,雁北归,草木萌动之类是也。
故有浅深用之。
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,生克制化,理取不一。
水能生木,木能生火,火能生土,土能生金,金能生水,此生生不绝之义。
金能克木,木能克土,土能克水,水能克火,火能克金,此取制化之义。
虽无形之可观。
其变化之理无穷。
假如死木,偏宜活水长濡。
木之枯者,谓之死。
赖水生之,得沾濡泽,可以复生。
假若逢金则剥削矣,逢火则焚尽矣,得水济之,逢春则荣。
故云偏宜活水。
理亦然矣。
譬若顽金,最喜洪炉火段。
庚辛金生于秋月,无火制伏者,谓之顽金。
夫金之质,木坚刚之物。
人禀之性主义,有刚果毅然卓立。
若要成器,必得洪炉丙丁之火,锻炼操持成物,方能用之于世。
如无丙丁制之,俗云一块死铁,不堪用也,故曰顽金。
太阳火忌林木为雠。
太阳,日也,属火,居午位。
为人君之德,诸星不敢犯,惟忌木星,春夏之木为林木也,正谓春生夏长,木之茂盛,蔽日之光,故云:忌林木为雠。
若夫秋木调零,冬木全落,其叶不能蔽日之光,此言丙火生于春夏,遇木盛者忌之,秋冬不忌。
梁栋材求斧斤为友。
甲木,为梁栋木也。
夫梁栋之木,必得斧斤斫削雕刻,然后方可成器。
斧斤者,庚金也,以斧斤喻之,而取象也。
此言甲木生春。
须得庚金剥削,然后有贵。
若生于秋,则太过,恐伤之不为贵矣。
且主筋疼骨痛之病。
水隔火不能熔金。
夫金生于秋,栖身旺之地,难得丙火以陶熔,方可成器而贵。
四柱又见壬水,以克其火,则火不能熔金,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,亦不可以言贵。
若无羁绊,当为从化而论可也。
金沉水岂能克木。
且如甲木喜庚金为煞,若有金,又在申子辰之局,谓之金沉水底,水盛金沉,安能克其木哉?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。
活木忌埋根之铁。
活木,无根之木,阳木也。
若遇金旺有根。
即能伤木,则自身受制於人,岂得为福哉,若有丙火制金,可以言福。
死金嫌盖项之泥。
此言金质之弱,人遇土多,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。
如以金为日主,岁月时又见戊己,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。
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,未可以通达断之。
甲乙欲成一块,须知穿凿之功。
甲乙之木,生于寅卯辰之方,为之一块,此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。
壬癸能达五湖,盖有并流之性。
水至于亥子丑之地,乃为湖海,则为会局,其性相并,得汪洋之势。
此等生人,有福有量,才智之士也。
樗木不禁利斧。
樗,朽木也,性质枯弱,言甲乙之木,生于秋金之地,则伤其身,当以亦弱疾病之辈,若有丙丁,方可取福,或行南运,制之亦美,东方之运大美,更遇西方亡矣。
真珠最怕明炉。
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,遇丙寅丁卯是也,余者非谓此论。
盖庚戌辛亥者,纳音为钗钏之金,所以怕丙丁卯炉中之火,非专以金怕火之论也。
若壬申癸酉剑锋金,又喜明炉也。
弱柳乔松,时分衰旺。
壬午癸未为杨柳,至于五六月将衰矣。
谓之弱柳,柔软之象,生于春谓之盛。
乔松者,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,生于春谓之乔松。
此言木之盛衰,与他木不同论也。
寸金丈铁,气用刚柔。
寸金言其微弱,丈铁言其刚健,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。
柔者,用土以资之,刚者用火以制之,可以言福。
陇头之土,少木难疏。
戊寅己卯城头土也。
寅为艮山,非浮薄土。
既为山,难得木以疏之,木少与山不相称,故须得均平,方见山林之秀。
以人类之,则有福矣。
炉内之金,温泥反蔽。
金赖土生,又云温泥反蔽,何也?假如丙寅丁卯为炉,且壬寅癸卯为金箔,其力甚薄,又在红炉之内,虽有浮土,不能助之,反为掩蔽。
雨露安滋朽木。
木至午而死,至未而入墓矣。
虽有雨露,安能得活,终为不达之象。
城墙不产珍金。
城墙之土,阳土也。
惟能提防泛滥,岂能产物乎?犹人之积土成陂,虽产者惟草木而已,安有珍金者乎?剑戟功成,遇火乡而反坏。
美如剑戟,赖火以成其器。
倘若运至南方,重见丙丁,此为之太过,反伤其质,故云反坏。
城墙积就,至木地而生愁。
城墙虚浮之土,遇木多则克之,或裂或伤,岂能当其任哉?癸丙春生,不雨不晴之象。
癸者,阴水也。
在天为雨露之水,在地为泉石之水。
丙者,阳火也。
在天为太阳之象,在中为炉中之火,故生于春月,二者相兼,欲雨而不雨,欲晴而不晴,各有进退之状。
人命禀此之象,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。
乙丁冬产,非寒非暖之天。
乙木者,阴木也。
丁火者,阴火也。
乙木在天为丹桂,丁火在天为星,生于冬月水盛之地,水不能克,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,正得比和之义。
极锋抱水之金。
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,极其利也,则金必生水,支水干金,谓之抱水之金,其气坚刚,功成不退。
最钝离炉之铁炉者,火也。
言金刚无火制,即为铁也。
安得成器而言之,当作无用之物可矣。
运至陶熔之地,可以为用。
甲乙遇金强,魂归西兑。
西方金旺之地,甲乙生于秋天,正以金为斧斤,敬无火制,则其身丧矣,故曰魂归西兑。
庚辛逢火旺,气散南离。
此为庚辛夏长,丙丁得位。
如人日主,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。
则身受制太过。
苟无土以生身,无壬癸以制火,则身无所赖,安可以福论之。
顺运行于西北,可言发一运之财。
土燥火炎,金无所赖。
土生火之盛之地,则身已燥矣。
则己身所以暴燥,不能安逸,何暇生金?且金之母燥急,其子亦无所赖,理之然也。
木浮水泛,火不能生。
阳木无根之木,生于冬三月,则水溢矣。
经云:水泛木浮者阳木。
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,岂能生火哉?主人飘荡湖海之象。
遇土提防,可以言福,若运行西北,不为美矣,见东南可以兴隆,此为身弱者,则喜水多,未免有淫滥之讥。
九夏熔金,安制坚刚之木。
九夏者,四五六月九十日也。
谓之九夏,且如庚辛生于九夏,丙丁之地,火旺太甚,金弱则熔化矣。
己身受制,如行东方财运,则不能胜任,不可以言富贵矣。
遇壬癸济之为美。
三冬湿土,难堰泛监之波。
三冬者,冬季三个月也。
如土生于三冬,且冬令属水,土弱水盛,安能塞其巨流?反为伤身之害矣。
行东南运,可以济生,遇土运可以发福,无此二者已矣乎。
轻尘撮土,终非活木之基。
此为土轻木盛之论。
此言一撮土之多,不能为山,安能任其活木乎?且木赖土培,土少木盛,则土瘦损矣。
其为贫乏之象。
废铁销金,岂能滋流之木。
言金遇休囚之地,则已废矣,安能有生水之力。
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,不能与他人为母,亦主贫寒之象。
木盛能令金自欺。
此言木多金少,不能制伏,谓人自己身旺,官杀轻微,反伤之也,亦云太过之谓土虚反被水相欺土生於亥子丑,水盛土虚,此为不及之论,尚言富贵哉。
火无木则终其光。
火赖木生,木为火之母,火为文明之象。
若无木生之火,安得有光?虽得子母相依,共发光辉,以显扬于天表可也。
木无火则晦其质。
如木生人,禀东方一路之秀气。
柱中须见火,则显其身,且火乃木之子也。
如有人根本,赖子以显扬,以生光辉,理亦然也。
乙木秋生,拉枯摧朽之易也。
乙木,阴木也。
自夏至后,六阴皆生,虽枯朽之时,不能摧其根也。
须金盛能生水,水生木,有生生不绝之理也。
但恐土多助杀,伤身之患也。
庚金冬死,沉沙坠海岂难乎。
庚金生于巳,而死于子。
子为水旺之处,湖海之汪洋,况金又能生水,而使其身沉于水乡,不能见用于世。
主为人寒薄,骨肉无依之论也。
凝霜之草,不能克土,出土之金,不能胜木。
此二者气尚未足,故不能任其力也。
火未焰而先烟。
此言初生之火,未乘旺而先泄其气,盖有土多之故也。
水既往而犹湿。
此言水之盛溢,虽死已尽,尚有余波,主有智谋余足之象。
大抵水寒不流,木寒不发,土寒不生,火寒不烈,金寒不熔,则无火制,皆非天地之正气也。
此谓五行生非其时,况入禀之,亦犹是也。
且水寒则凝冰,故不流,木寒则冻根,故不发,土寒不生,则火不旺,金寒不熔则无火制,此皆不逢时之谓也。
然万物初生未成,成久则灭。
其超凡入圣之机,起死回生之妙,不象而成,不形而化。
固用不如固本,花繁岂若根深。
用者,用神也,须以之为令,宜乎坚固,苟本不固,用亦无所为也。
本者,命也。
命不固,虽固其用一时而已,犹君弱臣强之象。
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。
庚辛生于亥子丑,为金沉水底之象。
南木飞灰而脱体。
甲木生于巳午未,则木又生火,火盛木焚,巳成灰烬之说。
东水旺木以枯源。
水生于东,春月木旺,则水将枯,亦为子多母枯之象。
西土实金而虚己。
金旺于秋,以土生之,则金实而土虚,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。
火因土晦皆太过,五行贵在中和理,求之求之勿苟言,掬尽寒潭须见底。
一行禅师天元赋三才既定,五气混同。
分之顺逆,贤者皆通。
三才者,乃天干地支人元,分为三。
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,混同于中,当以阴顺阴逆分之,然后可以论命。
甲得癸而滋荣,衣食自然丰足。
甲乃阳木无根,若无水则枯朽矣,不可雕琢也。
癸水,乃阴水也,犹石泉地中之脉,不泛不浮。
甲木赖之以滋身,方得荣茂,而可以活生。
癸为甲之母,母子相顾,则衣食自然丰矣。
且甲生于春,自然承旺,生于冬则癸旺,癸能滋之,可以言福。
乙伴壬而获福,天赐禄位高崇。
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,如根之屈曲,有未伸之象。
及至发生成林,藉壬水以养。
壬水,阳水也。
若江海之水,不能损有根之木,虽多只为淹没,不能飘流,犹树木得雨露之恩,故曰天赐禄位高崇,理必然矣。
丙乙友会,平生福寿超群,出世深茂才举。
丙乃阳火也,乙乃阴木也。
阴木生阳火,此为相生之义。
且乙为丙之母,丙为太阳之象。
在天为日,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,主刚毅不屈,有文明之体,又得乙木生之,是为交会,逞其光辉,故得超群之象,且安寿考焉。
戊印丁兮,似虎居山谷之威。
戊为阳土,赖丁火生之,丁即戊之母。
母为印绶,且土无正位,寄生于火,乘旺于四季,辰戌丑未之方。
故以土为山谷,若虎居山谷之间,自然有威,以命理论之,亦颇为福矣。
己交丙兮,象龙得风云之势。
阳火生阴土,阳生阴之义,犹父生女之象,丙为己父是也。
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,如龙得风云之势,任其自如也,岂不为富贵也哉。
庚逢己丑,官禄有余庚金以己为母,此言金生人,若逢火地,则败其身矣,要有土以生之,则为福矣。
若运至土亦可。
若土太多,则埋金质,亦无福矣。
只以中和取之为上。
辛到戊乡,衣食自足。
辛金遇戊土之乡,是为父母之邦,岂不为得所哉?且金赖土生,土盛而金埋没,如辛日四柱有土,不宜又行土运,原无印绶,忽遇印乡,如逢父母,则快何如也。
壬辛得会,福寿无疆。
壬水赖辛金为母,得生生不绝之义,如壬水生于夏,则无根矣。
若逢辛运之方,谓之福寿无疆。
癸庚相逢,偏饶仆马。
癸水以庚金为母,如以癸日干,四柱有庚金为印,如无丙伤之,则主人多仆马富厚。
柱中无庚印,或运至印绶之方,亦可为荣矣。
清高符印,须知冠冕以乘轩。
符印,官印之星也。
此等星辰,为唐符国印之星。
人命遇之,盖有冠冕轩舆之贵,非为人君,则为王候之贵也。
唐符国印之星,惟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,专用此二星取贵。
冲破禄星,应显威权而解绶。
禄星者,官星也。
子平云:用之为官不可冲,用之为禄不可破。
破而冲之,两相为害。
虽有威权,遇之则避身退位矣。
阳木甲逢庚败,枝干不得无伤。
甲木,阳木也。
若生不逢春,遇庚金则削之,未免伤其肢体也。
剥削太过,木之受伤。
以人命喻之,主有筋骨疼痛之疾,岂能获福哉?若行火运,制庚之地,可以言造化矣。
阴木乙遇辛金,茎叶自然有损。
此言阴克阴之故,乙为阴木,藏之地下,辛金亦藏于地下,是为阴克阴。
若木主有气,则不畏也。
炎炎丙火,遇壬而赫赫无光。
丙火,阳火也,取日之象,悬象在天,昭然光显。
壬水阳水,为江海,寂然在下,岂能克丙乎?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,或水到火乡,火到水乡,相制者,是为此论。
烁烁阴丁,逢癸而明辉自暗。
阴火逢阴水,本云相克。
且丁火为星光,悬象在天,癸水在地为泉水,岂能克天上之丁?以理论之,丁行癸乡,癸逢丁运,两相会合,则为相克,其理然欤。
戊守甲位,惟赖庚方能吉。
戊土本因木克,阳克阳也。
阳土为城头之土,堤防之岸,遇阳木而克之,则有崩裂之患。
须得庚金克其甲木,以救其危可也,然后可以言吉。
己坐乙乡,知是干头有鬼。
此言阴干克阴干,谓之鬼也。
如己土日主,生临卯位,乃为坐下之鬼。
又行寅卯之运,又遇甲乙,乃为相克之乡,身旺则逢官为福,身弱则遇鬼为祸。
庚逢丙战,势自倾危。
辛被丁侵,克伐成害。
此言庚辛金,被丙丁之火,克而害之,主人不能为福。
须得壬癸之水,以制丙丁之火,济其均平,可以为富贵也。
壬忧戊至,蹇涩难通。
癸怕己临,屯晦惊惶。
壬癸之水,其性爱润下,又遭戊己土以滞之,则阻而不通,主人不能获福。
土若太多,则为贫贱断之。
水若太多,则为泛滥淫奔断之。
只要均平,故曰:土止水流全福寿。
干鬼带禄旺,扶持更破。
身衰者,干头遇克,谓之带鬼。
若逢禄旺,则能扶持。
更有破败,为福且少。
为祸更多,主人或富或贫,进退无常之命也。
支神无吉神,祸皆难免。
支神者,地支中所藏之神,亦宜有吉神相助,可以为福也。
若有相克之神,遇祸患则难免矣。
如甲木生于子月,子宫以癸水为印,岂不为美哉?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,土旺则克癸水,是谓吉神受害。
审此推之,则无不验矣。
尊堂福寿崇高,皆言甲到丙乡。
甲到丙乡者,是食神之地。
甲能生丙,丙乃甲之子也,名曰食神。
甲且食丙之禄,如子之养父,岂不为福寿尊荣欤!朝省权贵优升,盖为乙居丁舍。
乙木能生丁火,亦如父食子之养,皆为吉人矣。
官木并叠,丙食戊而成功。
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。
谷麦盈仓,丁啖己而有旺。
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禄也。
要得丰足,无过戊得逢庚。
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禄也。
欲问高迁,全赖己加辛地。
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。
满堂金玉,庚禄有壬。
广置田园,辛能食癸。
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禄,辛金食癸水之禄,皆言子养父也。
壬食甲而有旺,众福如麻。
癸向乙而生成,入食列鼎。
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禄,癸水食乙木之禄,皆十干生成之禄。
五行休废,得救助以灾轻。
四柱金木水火土,遇休囚死绝之地,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,则颇相助,虽有灾亦轻矣。
四柱官印,无损坏而禄重。
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,无冲无破,主人一生禄重。
但恐遇克害之运,犯小运流年冲破,止一年之不利,不为永久矣。
甲逢丁而成焰,资财累岁多亏。
乙遇丙而化灰,金玉自消难聚。
此言甲木生丁火,乙木生丙火,为伤官盗气之论。
伤官者,我生之子也,为人傲气,不循规矩,能消耗父母之财物,视人不如己,喜财则荣,无财则贫。
天元正败,丙见己而伤残。
干禄全轻,丁值戊而衰弱。
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,上下相戕之理。
戊若逢辛,须仗吉杀以扶持。
己宜输庚,实赖五行之救助。
此言土金伤官,吉煞谓财官印也,惟忌官喜财也。
庚申见癸,荡散资金。
此言庚金生癸水,则有荡散之祸,须得土以止之,方为发福,无土止之,则为散漫。
主人流荡,淫欲亡家。
辛禄遇壬,销熔福禄。
辛金生壬水为伤官,是为金水伤官。
主人清秀好歌乐,极聪明,淫佚无度,遇土止之则福。
无土止之,终为下格矣。
年少逢灾,壬伤乙运。
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,又行伤官之运,主有灾晦。
祖财随废,癸被甲侵。
此言癸水生甲木为伤官,柱中有制则吉,无制则凶。
衣食难求,幼岁常逢五鬼。
夫日干弱,见杀即为鬼,谓之阴鬼害身,暗中不觉若身旺者,化鬼为官,则能资身为福。
且五鬼阴煞也,害人不浅。
遁闷休囚,长年元值三刑。
此言刑败之理。
祸本难免,禄本逢衰。
若遇败神,兹生休咎。
官为禄本,有官而无禄,则为假官,虽荣而不贵。
有禄而无官,则无所施。
官禄若行衰绝之地,难免不惟其祸矣。
败神者,破败之神,命内逢之,主一生休咎不利。
况乎甲憎乙向,逢之自己多灾。
乙被甲临,反与他人为助。
甲乙者,比肩兄弟姐妹之类。
犹人之有兄弟多者,有家产则争而分夺,无家财则起祸端,手足不相顾。
有身弱者,喜兄弟相助,但乙见甲为兄,为劫财,以上临下之祸,遇财而劫之也。
壬行癸厄,丙最输丁。
辛忌庚方,丁嫌暗丙。
此皆比肩动财之祸也。
戊同己兮,多生脾胃之疾。
戊己土,在人身为脾胃,倘若遇木克之,刑伤脾土矣,故有脾胃之疾。
戊同己兮,反有奔波之事。
己为弟,戊为兄,人各自立,则无伤于和气,倘若兄弟同处有萧墙之变,反主奔波劳苦,安得有怡怡之乐耶?柔能制刚,多因辛与庚期。
太重之余,乃是辛居庚地。
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。
庚刚而辛柔,庚为剑锋之器,故云刚能杀万物,辛为钗钏之质,故云柔能为美观。
若辛见庚,又为甚也。
癸中隐丙,壬午遇之多伤。
癸以丙为财,任其所用,若遇壬午,又伤其丙,壬为癸之兄,且劫丙财,故曰多伤,午中亦有丙,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,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。
壬内藏丁,癸水翻然自败。
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,又遭癸水克丁,乃为弟夺其妻,则伤败也,反为大祸。
阳者若为暗损,平生为恶轻生。
阳者,刚也,有果敢刚义之能。
若遇暗损,当有自弃其身矣。
阴位即曰败神,处世忧贱抑塞。
阳者,柔也,女人之质喜之。
若男命纯阴,亦少刚助,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。
若得五阳聚局,可以言富贵矣。
甲见辛而化官,刚柔相济。
甲以辛而为官,甲刚而辛柔,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。
乙见庚而为福,兄弟同乡。
乙与庚合,是夫妻之理。
庚金能克乙木,为正官而为有福也。
犹兄弟同乡,而且和也。
水火既济,却言丙对癸乡。
癸水克丙火,丙为太阳在天,癸水在地居坎,上下悬隔,岂能相克?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意气相承,乃是丁归壬舍。
丁与壬本相合,阳水不能克阴火也,故同舍而居,相投而乐。
戊临乙位,土得木而生成。
木赖土以培养,土赖木以泄其气,两得而生成,虽云克之何相害也。
己向甲乡,阴遇阳而可贵。
己与甲,本以阴阳相配之义,以为夫妇之道。
故云甲与己合,甲以己为财,以妻之财而享之,安得不贵乎?白虎通道,庚加丁临。
太阴得路,辛归丙舍。
庚辛金为白虎,加之丁火克庚金,得配阴阳之道,以柔而济刚,无相害也。
辛为太阴,遇丙且合而归之,是为正义。
壬怜己兮,远泛洪波。
壬为江海之水,己为平地之土。
壬水至于阴土之上,则成洪波远泛,无以止之,须得阳土止之,遂塞其流矣。
癸喜戊兮,澄澜漂渺。
癸与戊合,得其正义。
且癸为水,得合阳土,本无波涛之泛,故曰癸喜戊兮,云云。
阳遇阴而化合,阴得阳而成器。
此言从化,阴阳相得之义。
又有甲己相逢,化土为福,则夫妇遐昌。
甲己以成合矣,甲属木,己属土,甲以从己,以化土为财。
犹人以身从妻之财,可以为福,得全夫妇之道,得申子辰可也。
乙庚和合,成金得位,则东西类化。
乙庚化金,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。
丙辛化水,智显则必主文章。
丙与辛合,从金之义,金则生水,辛亦化为水矣。
是谓金水相生,反归本质矣。
丁壬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
壬水生木,则从而化之,法以正二月间可化。
木主仁,故好仁。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。
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
戊土赖火生,从火而化之,是归本质,此皆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之义。
阴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
一阴一阳而成配,乃有化道,化得真者,则为贵论。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
阳,男也。
阴,女也。
故以阴阳相合,为之夫妇,若有生气,主财旺且妻贤,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而伤妻。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。
处世多屯,乙因癸克。
甲木赖壬以生,且壬为阳水,故有浮泛之性,甲木无根,恐有飘流之失,故曰平生不足。
乙乃阴木,癸乃阴水,但以根茎之资,岂成大林之茂,故曰处世多屯。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
阴不明兮,丁缘乙制。
丙火赖甲木生之,以为光明。
尚甲之受制于庚,则不能生木之火。
且丁赖乙生,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上之陵下兮,戊遭丙食,卑恐欺尊兮,己伤丁炎。
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阳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
辛禄卑薄兮,己阴破之。
此言庚辛之质,因戊己多而掩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
丧之于权。
每遇辛伤于癸。
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扰。
犹人之母多,抚其一子,反为害。
故有智有权,皆失丧也,不得自专。
甲乙常欣戊己,乃为身内之财,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成之福。
甲乙以戊己为财。
丙丁以庚辛为财,乃生成正理,故安享之。
勾陈得位,戊归壬乡。
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
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
阴土,己土也。
癸,阴水也。
己以癸为财也。
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。
寅卯木旺之乡,庚辛以甲乙木为财,得自然之福寿。
壬癸丙丁喜乐以无虞。
壬癸水以丙丁火为财,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不虞之患?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
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
捷驰千里马赋荣枯得失,尽在生克之中。
富贵荣华,不越中和之外。
太过无制伏者贫贱,不及失生扶者刑夭。
盖夫木盛逢金。
高作栋梁之具。
水多遇土,修防堤岸之功。
火炼坚金,铸出锋刃之器。
木疏土旺,培成稼穑之禾。
火炎有水,名为既济之功。
水浅金多,号曰体全之象,削之剥之为奇,生我扶我为忌。
丙丁生於冬月,贵於戊己当头;庚辛出於夏间,妙乎壬癸得所。
甲乙秋生妙玄武,庚辛夏长贵勾陈。
丁卯水多憎北地,逢己反作贵推。
庚寅火盛怕东南,遇戊翻为荣断。
秋生甲乙透丙丁,莫作伤看。
夏荣戊己露庚辛,当为贵论。
火值水多,贵逢木运。
土逢木旺,荣入火乡。
庚逢子重水金寒,最宜炎照。
戊遇酉多金脱局,偏爱荧煌。
金生秋月土重重,贫无寸铁。
火长夏天金叠叠,富有千钟。
甲乙夏荣土气厚,功名半许足田庄。
丙丁冬旺水源清,爵禄双全荣锦绣。
壬趋艮,甲趋乾,清名之士。
辛朝阳,乙鼠贵,文学之官。
破局以贫而断,入格以贵而推。
后学君子,毋忽于斯。
络绎赋参天地之奥妙,测造化之幽微。
判人生之贵贱,取法则于干支。
决生死之吉凶,推得失之玄妙。
日乃己身,须究强弱。
年为本主,宜细推详。
年干父兮支母,日干己兮支妻。
月干兄兮支弟,时支女兮干儿。
后煞克年,父母早丧。
前煞克后,子息必亏。
马入妻宫,必得能家之妇。
煞临子位,当招悖逆之儿。
禄入妻宫,食妻之禄。
印临子位,受子之荣。
枭居年位,破祖之基。
财宫月旺,得父资财。
所忌财伤禄薄,最嫌鬼旺身衰,原其克彼为财,生我为印。
食神暗见,人物丰肥。
枭印重生,祖产飘荡。
、财生官,官生印,印生身,富贵双全。
伤党财,财党杀,杀攻身,凶穷两逼。
马落空亡,迁居飘泊。
禄遭冲破,别土离乡。
富贵生身,化凶煞而名垂万古。
贵宜乎多,禄宜乎少。
绝虑忘思,无差无误。
玄机赋官印财食。
无破清高。
煞伤枭刃。
用之最吉。
善恶相交。
喜去恶而崇善。
吉凶混杂。
忌害吉而向凶。
有官有煞。
宜身旺制煞为奇。
有煞有印。
畏财兴助煞为祸。
身强煞浅。
煞运无妨。
煞重身轻。
制乡为福。
身旺印多。
喜行财地。
财多身弱。
畏入财乡。
男逢比劫伤官。
克妻害子。
女犯伤官偏印。
丧子刑夫。
幼失双亲。
财星太重。
为人孤克。
身旺无依。
年冲月令。
离祖成家。
日被提冲。
弦断再续。
时日对冲。
伤妻克子。
日通月气。
得祖安身。
是以木归春长。
遇庚辛反假为权。
火居夏生。
见壬癸能为福厚。
土逢辰戌丑未。
木重成名。
金生申酉巳丑。
火乡发福。
水居亥子。
戊己难侵。
身坐休囚。
平生未济。
身旺者喜行禄马。
身弱者忌见财官。
得时俱为旺论 。
失令更作衰看。
四柱无根。
得时为旺。
日干无气。
遇劫为强。
身弱喜印。
主旺宜官。
甲乙秋生金透露。
水木火运荣昌。
丙丁冬降水汪洋。
火土木方贵显。
戊己春生。
西南方有救。
庚辛夏长。
水土运无妨。
壬癸逢於土旺。
金木宜荣。
身弱有印。
煞旺无伤。
忌行财地。
伤官伤尽。
行官运以无妨。
伤官用印宜去财。
伤官用财宜去印。
伤官财印俱彰。
将何发福。
身旺者用财。
身弱者用印。
用财去印。
用印去财。
方发其福。
正所谓喜者存之。
憎者去也。
财多身弱。
身旺运以为荣。
身旺财衰。
财旺乡而发福。
重犯官星。
只宜制伏。
食神叠至。
须忌官乡。
顽金无火。
大用不成。
强木无金。
清名难著。
木多得土财帛厚。
火焰逢波禄位高。
有官有印。
无破为荣。
无印无官。
有格取贵。
羊刃极喜偏官。
金神最宜制伏。
杂气财官。
刑冲则发。
官贵太盛。
旺处必倾。
身太旺喜见财官。
主太柔不宜禄马。
旺官旺印与旺财。
入墓有祸。
伤官食神并身旺。
遇库兴灾。
运贵在於支取。
岁重向乎干求。
印多者行财而发。
财旺者遇比无妨。
格清局正。
富贵荣华。
印旺官明。
声名特达。
合官非为贵取。
合煞莫作凶推。
桃花带煞喜淫奔。
华盖重逢多克剥。
平生不发。
八字休囚。
一世无权。
身衰遇鬼。
身旺则宜泄宜伤。
身衰则喜扶喜助。
务禀中和之气。
莫令太过不及。
若遵此法推详。
祸福验如影响。
憎爱赋吉福最宜生旺,禄马全要精神。
魁罡有灵变之机,离坎乃聪明户,日干旺而灾咎寡,财命衰而惆怅多。
或问人性情善恶贤愚,先推官煞旺衰。
方究机巧灵变,观幽闲潇洒之人。
遇华盖孤虚之宿,好恃势霸道之辈。
犯偏官劫刃之权,其所忧者福,其所优者福不福,其所虑者成不成。
福不福者,吉处遭凶;成不成者格局见破。
伤其格则死,破其局则祸。
譬之苗逢秋旱,而冬禀虚空。
花被春霜,而夏果无成。
纵有回天转轴之机,终无建功立业之遂。
岂不见郦生烹鼎,范增背疽。
渊明东归,子美西去,孟轲不遇,冯衍空回。
困于沟壑,命使其然。
淹滞无成,何劳差叹。
是以时有春秋,月有圆缺。
常观资荫之子,亲一丧而无聊。
或见耕钓之人,运一通而殊显。
或有少依祖父之荣,长借儿孙之贵。
又有垂髻难苦,至老无依。
盖因四柱之旺衰,以致大运之亨否。
岂不见枯槁之木,纵逢春而不荣。
茂盛之标,虽凌霜而不败。
时日更亏年月,定无下梢。
生时旺气朝元,必有晚福。
消息妙在变通,祸福当察衰旺。
庶几君子,其鉴是辛。
万金赋欲识五行生死诀,万金赋与凡人说。
星中但以限为凭,子平只以运为诀。
运行先布十二宫,看来何格堕时节。
财官印绶与食神,但知轻重审分明。
官星怕逢七煞运,七煞犹畏官星临。
官杀混杂人必夭,去官留杀仔细寻。
留官去杀莫逢煞,留煞去官官莫逢。
日时偏正问何财,大怕干头带劫来。
劫若重来人夭寿,孰知偏正甚为灾。
有财官运须荣显,财旺官乡是福胎。
只怕日干元自弱,财多生煞赶身灾。
财多身弱行财运,此处方知下九台。
第一限逢印绶乡,运行生旺必荣昌。
官乡会合迁官职,死绝当头是祸殃。
若是逢财来坏印,堕崖落水恶中亡。
莫道食神非易诀,食神有气胜财官。
只怕枭神前外截。
伤官命运若逢官,斩绞徒流祸百端。
日德日贵逢克战。
此命危亡立马看。
戊己土皆分四季。
杂气透开如吾意。
逐一依定数中推。
吉凶祸福无差谬。
相心赋人居六合,心相五行。
欲晓一生,辨形察性。
官星恺悌,贵气轩昂。
印绶主多智慧,丰身更且心慈。
食神善能饮食,体厚而好讴歌。
偏官七煞,势压三公。
喜酒色而偏争好斗,爱轩昂而扶弱欺强。
性情如虎,急躁如风。
枭印当权,使心机而始勤终怠,好学艺而多学少成。
偏印劫刃,出祖离家,外象谦和尚义,内心狠毒无知,有刻薄之意,无慈惠之心。
偏正财露,轻财好义。
爱人趋奉,好说是非。
嗜酒贪花,亦系如此。
伤官伤尽,多艺多能,使心机而傲物气高,多诡诈而侮人志大。
颧高骨峻,眼大眉粗。
日德心善身稳厚,而作事慈祥;魁罡性严有操持,而为人聪敏。
金神贵格,天地奇哉,有刚断明敏之才,无刻薄欺瞒之意。
五阴会局,为人佛口蛇心。
二德印生,作事施恩布德。
火炎土燥,必声焦而好礼。
水清兑下,主言悟而施仁。
果合如然,失地返此。
事则举其大略,须要察其细微。
欲识性情,学者用心于此。
仙机赋天既生人,人各有命。
所有早年富贵,八字运限咸和。
中世孤单,五行逢败死绝。
过房入舍,年月旺而运强。
随母从父,偏财空而印旺。
早岁父亡,偏财临绝死之宫。
幼岁母离,只为财多印死。
官逢死气之方,子难招得。
如见伤官太甚,子亦难留。
己身入败,早岁兴衰。
若见伤官所生,必主依人过活。
娄星越宫所生,亦是他人义女。
印绶逢生,母当贤贵。
偏财归禄,父必峥嵘。
官煞逢禄,子当显达。
比肩得禄,兄弟名高。
此乃男命之玄机,略说女人之奥妙。
印绶多而老无子,伤官旺而防伤夫。
食神一位逢生旺,招子须当拜圣明。
父母之官,男命之断。
依其此法,万无一矣。
金玉赋他来克我为官星,身旺当权。
我去克他为妻财,干强则富。
财星有破,卖祖基别立他乡。
印受被伤,失宗业抛离故里。
人命以贵神为福,遭克陷则凶祸不祥。
五行会凶曜为灾,喜合煞并食神为贵。
四柱有吉曜相扶,推金积玉。
五行无凶煞侵犯,名显声扬。
柱中若有华盖,逢二德乃清贵之人。
官星七煞落空亡,在於九流之辈。
为官卑职。
推寻子位,先面观煞官。
死绝者嫡庶难存,太旺者别门求觅。
妻星显露,子息必多。
刑害嗣宫,男女罕得。
四宫背禄,不可妄求,官将不成,财当不聚。
八字无财,须求本分。
越外若贪,必招凶灾。
噫!甘贫养拙,非原宪之不才。
鼓腹吹笙。
使伍员之挫志。
顺则行,逆则弃。
知命乐天,困穷合义。
洪范数终,渊源骨髓。
人鉴论天道尚有亏盈,人事岂无反覆。
或始贫而终富,或先败而后成。
当舍短而从长,毋取彼而舍此。
居官居贵,五行醇而不疵。
多滞多忧,八字难而又战。
兄弟多逢,宜嗟原宪之贫穷。
印绶叠逢,可比老彭之高寿。
九宫旺相,难逃邀我于桑中。
四柱合和,未免题诗于叶上。
是以妻宫有克,少年早娶之人。
儿位逢伤,未岁损成家之子。
渊源集说最贵者官星为命,时得偏正财为福。
最凶者七煞临身,逢天月二德呈祥。
官星如遇劫财,虽官不贵。
七煞如逢资助,其杀必威。
羊刃若逢印绶,纵贵有残疾在身。
七煞无制逢官,为祸而寿元不长。
三偏三正,位居一品之尊。
四柱四合,福坐众人之上。
羊刃更兼会杀,千里徒流。
用财若遇劫压,一生贫困。
荣辱两端,妍媸一判。
自古相传,非贤匆授。
妖祥赋命不易看,子平可推。
先要取其日干,次则详其月令。
年时共表其吉凶,妖祥不忒岁月。
通参成败,祸福无遗。
或有不见之形,须当审究。
更有分抽之绪,后学难知。
天清地浊,自然禀一气之生。
五行正贵,忌刑冲克破之乡。
四柱干支,喜三合六合之地。
寅甲巳亥,乃财官印绶长生。
丑未戌辰,系禄马印星寄库。
日贵时贵,大忌刑冲克破。
拱禄拱贵,最怕填实刑冲。
观无合有合,逢凶不凶。
伤官之於年运,到官乡不喜。
羊刃冲合岁君,运临而祸至。
辰戌魁罡,忌官星怕逢七杀。
金神日刃,喜七杀而忌刑冲。
时上偏官要制伏,身强喜官,专杀莫逢。
鬼旺亦要制伏为强,但看本有本无,遇而不遇,要禀中和。
辛癸日多逢丑地,怕填实不喜官星。
甲子日再逢子时,嫌丑午亦畏庚辛。
壬癸亥子,禄马飞天,离巽丙丁聚巳午。
倒冲天禄,壬骑龙背。
辰多冲戌官星,乙用丙字聚贵。
声名远大,财命有气,虽背禄而不贫。
财绝命衰,纵建禄而不富。
癸到艮山,怕庚辛忌逢戊土,壬逢丑地,忌戊己怕见庚金。
庚遇早申子辰。
乃井栏叉,谓之入局。
忌丙丁,愁巳午,戊日申时,怕甲丙亦忌寅卯。
辛金己土若遇,谓之从格,名为秀气。
四柱火伤又无救,返是灾屯。
丑日戊子时,忌子多,怕相冲。
阳水逢辰见戊己,灾临难逃。
甲见戊时名偏财,身运喜财乡,丁日辛年号岁财,运逢戊贵。
乙逢申位,忌见刑冲。
日时归禄,官逢有祸。
另有天冲地击,阴错阳差。
贪合忘官,劫财从官难成贵,贪合忘杀,身旺时福禄增加。
官藏杀见有制伏,亦自辉煌。
官见杀藏,身柔弱终见奔波。
身弱喜逢旺运身强爱煞乡。
将来者进,成功者退,富贵贤者善,重犯者奇,宜通变而推祸福,决无差误矣。
幽微天干赋一气即判,天地辟焉。
三才既定,阴阳立焉。
于是乎运用五行之造化,于是乎推迁四时之气候。
洛出神龟,河生龙马。
八卦露太易之象,九畴彰洪范之篇。
是以圣人仰则观天,俯则察地。
以类万物之情,以通神明之意。
办四时之气候,成于律吕,取五行之造化,为之卜筮。
然后以干为天,与地相配。
以支为地,与干相连。
主静以持载,主动以斡旋。
下以应五行之风景,上以应五位之经缠。
日月虽明,不能照于毫忽。
鬼神虽奥,不能察其幽玄。
成天下之美丽,序人事之绵绵,故有化而不化之由,聚而不聚之义,合而不合之类,秀而不秀之体。
聚而不聚者,损其财用。
化而不化者,损于贵气。
合而不合者,三主必背。
秀而不秀者,一生何遂。
又有不化而化之局,不聚而聚之者,不秀而秀之用,不合而合之事。
不聚而聚之者,终于富足,不化而化之者,定于权贵。
不合而合者,必达于官职。
不秀而秀者,须享于禄位。
定四时己旺未旺,察五行有气无气。
有显隐,有休囚。
有进退,有否泰。
人亨通,有屯蹇,有驳杂,有纯粹。
随物而变物,因类而求类。
至五事,俱宜自旺,一物不可偏伤。
水不胜火,奔波而流落。
火不胜金,困难而怆隍。
有秀无官,但施巧于技艺。
见财无比,惟逐利于经商。
三辛见丙兮,财多破散。
二壬就丁兮,家道丰稔。
土力败水,则胃弱而色黑。
木气刑土,则脾衰而面黄。
性显聪明,盖为水家之秀。
事能决断,因成金气之刚。
太岁与命不和,有殃无福。
四柱与命各旺,有福无殃。
男逢两位之妻,必须置妾。
女纯真夫之气,定主淫娼。
火炎水涸者,多自坏之苦。
木秀火明者,有吉庆之祥。
甲木如革之方,桎梏圆土。
戊土居润下之势,萍梗他乡。
又若阳死阴生,阴死阳生。
关五行之所变,由五气之所藏,外合五常,而应乎动静。
内合五曜,而通乎表里。
俱旺则玄之所使,俱衰则化而为物。
失运则百无一通,化物则十有九死夫旺则妻必从夫而化,妇旺则夫必从妇而归。
一财未必胜两官,一禄不能当两鬼。
头面有损,则申破甲乙。
眼目有灾,则丙沉亥子。
爱仁好义,日时因旺于庚辛。
多信多仁,基本位专于戊己。
美资貌者,春夏之生木。
无见识者,丑未之困水。
木坚则心直以行仁,为旺则性急而好礼。
五行气足,体必至于充肥。
四柱过多,性自成于顽鄙。
盖夫本位为主,次位为宾。
阳干顺行,阴干逆行。
气无归根,终身归于何地。
物有倚托,一世托于他人。
藏暗合者,官高极品。
遇贵禄者,位非常论。
十干临死绝病衰,残居尘土。
五行入生旺库墓,荣列簪缨。
乙庚丙辛,德秀在巳酉丑申。
丁壬甲乙,德秀在亥卯未寅。
寅午戌巳兮,德丙丁而秀戊癸。
申子辰亥兮,德壬癸而秀丙辛。
五行落于本乡,则贵亦富。
四气临于破处,更贱且贫。
可谓生旺为上,德秀为奇。
身坐学堂,文艺入清高之格;命临鬼祸,盗贼犯徒配之危。
禄内隐伤,作兵戎于军戌。
秀中鬼克,掌吏职於官司。
母旺鬼休,牛马与奴仆浩大;母衰鬼旺,父子及兄弟散离。
官印双全,乘旄戟而居武职。
德秀兼备,应科甲而入文员。
两在鬼乡,逢倒食必为奴婢。
一归有气,遇基月定主孤穷。
此则天地相临,上下相应。
气顺则和,气逆则病。
非其位则邪,当其位则正。
及有所生,互有所制,互有所胜,互有所衰,弥纶于天地之道,包括于人民之命。
探颐索隐而见其隐,穷里尽性而识其性。
既不可以一理而观,又不可以一途而定。
若能极于玄机,乃祸福吉凶之龟鉴。
人元消息赋夫天清而动者,其位尊。
地浊而静兮,其位卑。
故处尊者,斡运而不息,处卑者,守静而专位。
是以位尊者干,位卑者支,故干配于支,有德秀者,有凌克者,有气雄者,有气弱者,凡辨象择其年月日时,德用多少者,遇本属者从本属,遇运气则从运气断。
凡看命者,先须理求精当,详远审近。
以妇从夫,或以夫从妇。
从其夫用之,或从其妇用之。
夫若有气则从夫,妇若有气则从其妇。
凡有气无气,须看配用何支。
若在有气处,则从其有气断。
若在无气处,则从无气断之。
故人之生也,以太岁为本,以日月为主,出乎月建,通乎岁君,此乃极高命也。
假令精当者丙寅甲寅,残薄者,戊寅壬寅。
以上观之,则可知也。
其富贵者,本命与月时辅日,或临德秀之方,更用生旺之地。
方辨阴阳,循环顺逆。
故阳死阴生,阴死阳生。
阳金受气于寅顺行,阴木受气于酉逆行。
故一隅为例,则三隅而可知矣。
富者多逢生旺,贵者多遇官乡。
假令甲以辛为官,己以丙为贵,至如勾陈得地,落壬申,位至三台,玄武当权,遇亥子,官封一品。
癸见庚申为武职,辛逢戊子中高科,此乃见真官而贵也。
至如富者,莫不五行气足。
假令甲辰辰甲戌落寅亥,金帛盈家。
丁亥丁卯到酉亥,珍珠满室。
又或六甲为主,到庚辛重死徒刑。
六丙日身亥子,的应贫贱。
或遇化者,不拘此例。
丙辛化水,到亥子位列天庭。
丁壬化木,临寅位身居宰职。
或有气无官,可作生涯於技艺,如见财无气,仅任吏职于官司。
阴水有秀,失地者身为僧道。
阳火无归,遇水兮定作凶徒。
金到火乡,财多聚散。
旺水入火地,家道荣昌。
头面有损,酉金逢于甲乙。
眼目有灾,丙火沉于亥子。
是以日克者为妻,妻生者为子。
考其生旺,定其死绝。
子临旺位必多,时到败中必绝。
详论时辰,须分形状。
金木相面多青白,壬癸相面多黑色。
壬得气而肥,癸失时而瘦。
火相面赤而圆,土象色黄而厚。
木象带青而秀长,兼主聪明仁义。
火好礼而性急,金好杀而刚直。
土主信而敦崇,水方圆而多智。
如此校量,时辰定矣。
更详运之得失,须借身而言之,得地失时,如田畴之渴雨。
得时失地,如损块于涂泥。
得时者易为举擢,失运者难以升迁。
故火到南方而荣,水临北位而显。
木入金乡而衰,土到南方而疾。
旺处生而死处灭,死处生而旺处脱。
更要干神相助,我克者为先。
举祖者当有五焉,破禄则亡,气绝则病。
时临鬼位,更遇克者则伤。
生值败乡,复见临官而绝。
更详凶会,太岁与二动俱伤。
运遇此凶,如何脱厄。
今参详古圣法式。
发明吉凶,度量轻重,然后看命,推论五行,真象取用于日之间,校其吉凶,百发百中故巫咸之书,乃真经秘诀。
地支赋元一气兮冲寒,禀清浊兮有位。
真仙以支为地,以干为天,干为天兮,与地相并,支为地兮,与天相连。
宫分十二,位列三元。
禀五行九天之外,论八卦万古之前。
三生之命,一气如常。
然于年中而论月,从日下而论时。
时旺则当富贵,时衰则主贫寒。
落何地而成象,居何位而升迁。
土居专位,为人丰厚尊崇。
水临亥子,足智方圆大量。
观岁运而明祸福,度逆顺而定灾祥。
穷五行之细数。
察十干之幽玄。
甲游从革,风灾困苦。
戊逢润下,萍梗屯禀。
从失地而变,因失地而化。
五行失地,休言禄马同乡。
时临旺处,不问空亡死败,物自有成,物自有败。
是以须凭造化之用,穷出没之根。
详德秀之奇,言吉凶之悔吝。
金旺火盛,坚刚得制无亏,木盛金衰,一世为人下贱。
金中之水,禄位显赫而迁升。
水中之木,有德清高于莲社。
若夫金多好杀,水性多淫。
戊己壮而富足,庚辛亏而寡贫,丁到巳而飘泊,辛到子而性忤。
己逢戌未多差,庚到亥辰儒雅。
甲乙畏临从革,戊己喜逢润下。
论六亲兮身不变,取富贵兮时不化。
以年为祖气之根,月为门户之元。
日主本身之气,时为引变之实。
干配于支,各归于何地。
象配于化,各高于何气,顺得失之高下,穷旺相之何类。
木中之火逢癸巳而当进。
土内之金,逢火运而当退。
时败则贫寒,时丰则富足。
逢衰败而多贱,遇生旺而多贵。
癸临子位,坐居两府之权。
丁霸离宫,定立三公之位。
丙丁盛而好礼,壬癸旺而足智。
各分三等,支为次第。
甲己寅未为上,丑酉为中,亥子为下。
乙庚申卯为上,丑酉为中,午亥为下。
丙辛巳寅为上,辰酉为中,亥子为下。
戊癸子卯为上,巳寅为中,戌亥为下。
甲己化土,辰戌丑未;乙庚化金,巳酉丑申;丙辛化水,亥子辰申。
丁壬化木,亥卯未寅。
戊癸化火,巳午戌寅。
丙遇绝而富少,时逢癸旺而多金。
金居旺火,难保肢体。
土临水位,定患沉疗。
癸见庚申为右职,辛逢戊子中高科,年分何类,时隐幽玄。
举其大者,当有五焉,破禄之刑。
化身则丧,归元则死,时临鬼位更逢克者伤命,居死地复见临官则丧,故旺处生而死处衰,死处生而旺处脱。
今者参详奥旨,起自轩辕得术之人,当共秘焉。
病源赋凡讲生命,须逢主神。
倘值五行之克,斯成百病之因。
眇聋长叹之徒,灾殃中首。
破伛咨嗟之辈,病寡缠身。
原夫造化先明,阴阳可启。
究三元致败之道,通五脏违和之理。
甲庚乙辛,气损于肢。
戊甲己乙,风中乎体。
形远伤而头自偏,鬼土克而眼昏昧。
木为金制,不无掌手之儿童。
火被水刑,未免失明之子弟。
当其修长因逢生旺,矮小盖因衰浅。
丁旺于亥卯未之乡,感离火之太热。
丙绝于申子辰之地,伤坎水之尤寒。
土败而胃有积,木刑而面疮瘢,乙见于辛,岂是目神之弱。
戊逢于甲,安能手足之完。
但见癸逢己而内疝当针,壬遇戊而外癃可畏。
庚缘丙而血下,辛值丁而气郁。
金刑死木,破伤而亡。
火害衰金,癞疾而殛。
戊甲灾隆,辛丁祸重。
庚丙主赘瘤之疾,我曰必无。
戊甲多折臂之优,难云则个。
大抵木犯刑而疥癣,火因鬼而遇狂。
痴呆则水遭而死墓,暗哑则值于刑伤。
土临甲乙,则呕吐而损胃。
金见丙丁则衄血。
水败则驼腰,莫用轩岐之法。
金刑龟,脊,安施扁虑之方?观夫时败而优果偏多,日衰而福能几许。
主衰鬼制则残疾,身破金伤则苦楚,火因遇北。
阳失利而奈何,木朽逢南。
阴弱产而失所,经不云乎。
阴根于阳,阳根于阴。
阴见阳而灾少,阳无阴而害深。
辛见乎丁,常有失强之妾。
庚逢于丙,每怀疾病之心。
别有悬针则刺面以支身,羊刃则砭肱而灸股。
阴干三刑,邪必中脏,阳神七煞,病败于腑。
鬼曰灾厄,败身疾苦。
日时居衰,乃大患之不疗。
支干皆刑,虽小疾之莫愈,气相得则安和,气相旺则不取,是疾也,虽坐於摄养之乘方,必生于八字之所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