葬经翼篇三:怪穴

亦做“察形篇”,竟形穴大意较然可知。

唯是奇形怪穴非常法所可尽书,谨再春概,列之于后,学者以意求之可也。

穴有摇拳者,穴星蝇正,中间却空,或结于左,或结于右。

结穴一边必然细嫩,或捻颈,或伏断再昂,到头必有动气,动气前必有小明堂而皇之,仅容一人侧卧,则微茫之水方住房。

若摇拳又兼没骨,则看石纹两边左右相交中间有土,方是真穴。

沙水必尽拱这边,那边只为应案相向而已。

穴有入水者,杨公云:也有穴在深潭里。

是也,此必石脉边根透下,聚水湖海平洼处,仍复昂起,星辰不拘大小,必有上好土色石纹相交,证佐分明,窝钳、乳突、鸡心、鱼胞等动气天然,方是真穴。

大要在察后龙真来,别无结作,方可着眼。

若果大龙度水,必然开障作势,两边枝脚一齐涌来,临水跌断,方是真度水龙。

若山不开障,来不汹涌,枝脚边有边无,便非真度水之龙,水中虽有小山,只作星散零断者论,必不融结。

穴有影光者,如太阴金星,整齐圆匾,而面上或急或满,别无动气,前余气圆晕,即是影光。

或以得水一边有微动处,扦挂角穴,或正中取魄穴,必有小明堂,及应案方真。

盖太阴者月象也,以其圆匾而满急,故不求之面而求之气,此至理所存,非臆说也。

穴有仰瓦者,法曰:两金扛一水,穴在软中裁。

凡天财体多是背后仰瓦,只以有乳为真,及鬼星托乐为准,大地亦有此法,唯别于来势尊特,罗城阔大而已。

同一例也。

穴有上聚者,凡缠护龙虎周回捆夹得紧,其气必拶聚于顶,除小明堂外则以外洋为局,总亦须入穴细嫩,藏风不露为妙。

若后龙近处,从无抽细作蜂腰鹤膝状及辏地跌断者,必无此法,误下立致败绝。

慎之!

穴有下聚者,凡后龙未尝跌断辏地,或入穴气急,或星面匾大,穴出弦棱之类,通名下聚

要以低而不沉,平而不脱,四山高而不压,小水应案相称,方为合格。

穴有脱龙就局者,来龙虽大,抛踪闪迹,穿田度水,脱卸在一边,初看若与大龙不边属,细察则大龙正面卸下,伏而再起,本山别不结地。

如新建伯王公祖地,乃大丰山正面卸下,平地数里无脊,忽于平田中起小小两枝倒地本,一横一直,正中落穴有窝,界龙之龙甚远,而大丰山反在一边,并不坐障,惟见江水绕流,远朝是面,局势宽平而已。

观此可以类推。

穴有四空者,脉从一隅入首,斜倚受气,四正俱空,四隅有山照应。

若姚江邵氏柳氏家祖地是也。

须来龙真确,活动飞舞,局势完秀,四山面拱方可为准。

穴有皮者,凡木星开大口,悬乳或发水泡,微有微茫,略见而难分者,多是皮。

盖木之生气在皮,故木星入穴土亦不厚,圹不宜大深。

夫葬者,藏也。

故穴以藏聚为主,盖藏聚则精气翕集,暖而无风,暖则无水,无风则无蚁,三害不侵,则穴得矣。

穴虽怪不出乎动气,小明堂及应案鬼乐以求之。

乘金、相水、穴土、印木等相法以证之。

砂水聚散有情无情以别之,众为我用,则我为主,身为人卫,则我为奴,气精力强故为主者,个细而数断,粗雄偏侧,故为从者,拥护而趋随。

穴星之山形,宜大入手处落穴,动气宜小,大抵所喜者润嫩小巧,所忌者粗大老拙,斯求穴之大法也。

悟之者,自能成其变化,达其元微,书不尽言,图不尽意,往圣尚欲自得,况后贤乎?乃若诸家穴法,则三宝、宝照、杨、曾、刘、胡、廖、谢、司马辈,咸究极其变,不可不参之以开廓知见,然而一领百会,非心通神解者,孰能与于此法外一句?唯有情则姤,可以暗会,难以形求。

噫,大匠能与人以规矩,不能与人巧,昔人谓:有人识得明堂法,五百年中一间生!诚叹此尔!